研究生在所学习期间每年可累计休假一个月,根据工作情况全年安排两次休假(春节、夏季)。2017年度夏季休假安排如下:
1.最早离所时间:2017年7月24日,最晚回所时间:2017年8月11日。
2.休假手续:
①向导师提出休假申请,确定休假时间;
②填写休假备案表(填写时间及具体安排以所在实验室通知为准)。
3.其他:2016级硕士研究生/直博生休假时间由课题组自行拟定。